晚上玩MSN,一位朋友問我有沒有警察朋友。我答沒有,她說其實想托人買一些東西,那時我突然想起某件事,對她說,以前曾經買過一個有香港警察標誌的皮證件夾給舊愛;因他常常被人說似從事警察,加上他也甚愛扮警察,什至曾被警察誤以前是手足;剎那間,心裡有種失落的感覺。為何呢?
有時自己真的給自己氣死,想要或一定要記得的東西會忘記(例如工作上的事,或是我寫下一句時想了很久才記得的的「瑣」字);這些無無謂謂的瑣碎事(有人可能會對我說不要這樣說;以前可能不是無無謂謂,但現在是什麼也沒相干)明明應該是會不記得的了,突然又在腦海中浮現!我的RAM,只要記工作的事已不太夠用的了嘛!可惡!
幸好,不是心痛,只是有點失落而已;睡一覺,明天又再被工作撕裂腦袋一整天,甚麼也再不記得。
2 則留言:
快d去禪修, 祝妳早日頓悟
我也是一樣
該忘記的記起﹐像別人的秘密﹐和痛苦的回憶
該記起的忘記﹐像美女的名字﹐人家久我錢之類的。哈哈﹐很氣憤﹐但沒辦法~
Alfre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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