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.6.14

文化藝術應不應與金錢掛鉤?

"Dollar Signs" Andy Warhol, 1982

先前香港Art Basel,接著又有西九超支可能爛尾的新聞報導,一下子文化藝術成為Facebook上多人分享的話題。看到有些人對文化藝術的某些感觸抒發,實在感到啼笑皆非。

好些人(也包括本人以前)有對文化藝術一沾銅臭就不好的感覺;藝術不應商業,商業就不夠藝術了。但藝術與商業之間是否真的不可以取得平衡呢? 很多人對這「商業」的概念就是賺錢,因為在商業世界,基本上行為都是以賺錢為前提。但搞文化藝術難道就不需要考慮金錢嗎? 沒有錢又何來可以做這做那? 又或是做文化藝術創作大過天,除此以外其他一概不管?

最有趣的是看到有人認為現代藝術不應用來賺錢,Art Basel 應將藝術免費給公眾共享,不該是淪為藝術市場。我想,做文化藝術創作的人與其他工種的人無異,大家也是靠自己的職業賺錢維持生活。那麼,若藝術不應賺錢,那些藝術家做的工作沒為他們帶來收入,他們該如何生活呢? 沒有錢何來買材料延續創作呢? 而公眾又何以可以奉旨免費分享他人的創作呢? 至於現代藝術又是否等同公共藝術呢? 世上不少國立美術館都要付費參觀,而Art Basel 根本就是一個國際大型的藝術買賣會,要公眾付費入場參觀是自然不過的事。

倪匡說「中國人有個傳統觀念,作家固窮,實在錯得厲害,作家為啥一定要安於窮,不窮不是作家了?金庸那麼有錢,還不是大作家!」借用他的說話放在文化藝術也很適用。幹藝術維生已不易,若要硬守固窮以顯節操,也似乎太矯情吧。

以藝術節為例,尤記得曾看過有人批評香港某藝術節只顧票房收入節目質素低下,太商業。幾個月前幸有機會與Holland Festival的節目經理作訪問,便問了這個盤旋在我腦袋已久的問題:搞藝術節應看重賣座或是節目的藝術質素? 藝術與商業之間如何取得平衡? 他的回答是,搞藝術不能不考慮可行性的問題。比如說若一個節目的製作費要數百萬,但能容納的觀眾只是幾十人,無論節目質素有多高也不行(至少在他的藝術節)。雖然他很看重藝術質素,但也不能漠視票房收入。若節目質素很高但不賣座,不行;反之亦然。但其藝術節的收入不是按獨立節目,而是整體收入拉上補下,因此能有空間容納部份比較曲高和寡難有高賣座率的節目。

金錢雖然被說是萬惡之源,但沒它又真的很多東西都做不成。文化藝術與生活息息相關,金錢亦是。我想,搞文化藝術不得不考慮金錢的問題,但其藝術價值是否等同其金錢或商業價值?這是另一個課題。

圖片來源: http://www.the-vu.com/tag/dollar-sig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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